为了给企业提供便利、快捷的服务,减少排队等候,提高企业年检工作效率,县工商局决定从2010年3月1日开始,对参加2009年度年检的企业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网上年检申报时间
企业进行网上年检申报的法定时间,自2010年3月1日开始,至2010年6月30日截止。企业在网上申报年检初审通过后,应于15日内向我局提交年检材料全套原件,年检工作人员核对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原件无误后,当场为其办理年检手续。6月30日以后逾期申报年检的,按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二、网上年检办理程序
1.企业通过互联网进入黄冈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http://hg.egs.gov.cn),从首页中点击“网上年检”,详细阅读年检须知后,点击 “内资网上年检”,进入内资企业网上年检系统首页(以下简称“申报首页”)。
2.在“申报首页”填写“企业名称”、 “注册号”和“密码”后,点击“登陆”。
※网上年检的初始密码统一设定为123456,企业应在登陆后点击页面上方的“修改密码”,及时重新设定密码并妥善保管,以后企业网上年检均使用该密码。
3.首次申报的企业,登陆后点击“年检企业申报”,填写年检报告书及相关内容。
4.依次填写“登记事项情况”,“备案事项情况”,“对外投资情况”,“经营情况”,“代理人证明”等,2009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将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电子文本(扫描件)上传,每填报完一页内容后点击“保存”,最后点击“完成申报”。
5.申报完成后,我局工作人员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年检材料的初审。符合要求的,签署“通过初审”意见;不符合要求的,注明需要修改、补充的具体内容并退回,待企业修改完善后再行申报。
6.企业完成申报之后,下次可登陆网上年检“申报首页”,点击“年检结果查询”,实时查看年检初审结果或修改意见。
7.通过年检初审后,企业应登陆网上年检“申报首页”,点击“年检报告书打印”。在打印好的“年检报告书”首页上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确认;在“企业年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上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企业年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应于网上年检初审通过之日起15日内,将年检报告书、企业年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全部营业执照副本,以及其他年检材料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并报送我局注册大厅。
9.我局工作人员当场核对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无误后,签署年检审查意见,企业缴纳年检费,工作人员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后发还企业;企业提交材料与网上申报不一致,或缺少相关材料的,不予办理。
10、温馨提示
企业网上申报年检,应适当避开例如3月初、6月底等申报高峰时间,同时,也应避开每一天当中的高峰时段,充分利用24小时全天候申报的便利。另外,企业扫描上传的图片文件应控制文件大小,以能够清晰浏览为原则,避免造成服务器阻塞。
团风县工商局登记注册分局
二○一○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