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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打击合同欺诈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年07月13日   

 

团工商字〔200721

 

各分局、所(站):

当前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仍然比较突出,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影响了交易的正常进行,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继续深入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决定,维护交易安全,根据省、市局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此次专项执法行动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要充分认识开展打击合同欺诈专项执法行动的意义,查处合同欺诈违法行为,努力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一项基本职责。各单位要从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执政能力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这项工作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认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畏难情绪,统一思想、统一步调、对照要求、抓好落实、确保此次专项执法行动顺利进行,取得实效。为了保证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县局成立了“打击合同欺诈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倪述学

成员:饶晓文、占伟、郭义喜、朱宽亮、王正茂、陈秀英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饶晓文同志兼任主任,负责具体日常事务。

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执法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从组织上给予保证。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执法合力

打击合同欺诈工作难度较大,要充分发挥系统内各职能部门的作用,登记注册、公交、消协等部门之间要互通情报、协调配合,加强对违法行为的监控。县局将对重点领域,集中力量进行检查,形成执法合力。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对此次专项执法行动进行宣传,要利用横幅、标语、新闻媒体等形式进行综合宣传,形成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提高全社会的防范意识。

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

此次专项执法行动查处的重点是:利用买卖、重要生产资料、农副产品订购、承揽、旅游、中介服务、建设工程施工等合同以及外贸合同进行欺诈的违法行为,要将专项执法行动与日常监督管理相结合,做到标本兼治。要充分行使合同监管的各项职能,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预防和减少合同违法行为的发生。

五、方法步骤

(一)第一阶段(6月份),成立工作专班,制定行动方案,开展组织动员、加强宣传,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第二阶段(71日——825日),调查摸底、深挖案源。重点打击利用买卖、重要生产资料、农副产品订购、承揽合同进行欺诈的违法行为。

(三)第三阶段(826日——1120日)重点打击利用旅游、中介服务、外贸及建设工程等合同进行欺诈的违法行为。

六、严格纪律、加强沟通、及时报送有关情况

此次专项执法行动时间短、任务重,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县局将把好的信息、经验和作法在全县予以推广。整治结束后,请各单位将整治工作总结于1210日前上报局商标广告合同监督管理股。

 

 

 

 

00七年六月十五日

 

 

 

主题词: 打击合同欺诈 执法 通知

抄 送:    市工商局

团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07615日印发

共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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