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工商局党委加强作风建设“八个带头”的承诺
一、带头加强党性锻炼。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不违反政治纪律,不搞自由主义。
二、带头发扬民主作风。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定,遵守县局党委议事规则和政务工作规定,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不个人决定应由集体决定的事项。
三、带头勤奋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带头遵守人事、财经和执法纪律。不封官许愿,突击提干,不搞任人唯亲,不“跑风漏气”。
五、带头廉洁自律。自觉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和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用证、照、案、费或其它行政执法职权谋取私利。
六、带头深入基层。认真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心系群众利益,说实话,干实事,讲实效。
七、带头勤俭节约。不搞铺张浪费,不超标准配备小汽车,不接受超标准的接待,不参与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
八、带头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不搞低级趣味,不“带彩”打牌,不涉足不健康的娱乐场所。
团风县工商局党委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一日